为激发公司中层队伍活力,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市场化和竞争意识,深化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要求,有力支撑公司“十四五”发展目标,依据陕煤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现就公司公开竞聘中层管理人员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聘岗位
序号 | 岗位所属单位 | 岗位名称 | 职级 | 人数 | 报名范围 |
1 | 长安湖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中层管理三级 | 1 | 华中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在册员工 |
2 | 总会计师 | 中层管理四级 | 1 |
二、报名范围
华中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在册员工
三、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陕煤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六方面基本条件(政治素养高、创新意识强、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工作作风民主)。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岗位经验,熟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3.未受到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受到处分但影响期满已不影响任用。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共正式党员。
6.应当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资格条件
竞聘总经理资格条件
1.工龄:应当具有累计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
2.任职年限(满足1个条件即可):
(1)华中公司部门正职,益阳公司、石门公司班子副职,岗位任职满1年及以上;
(2)华中公司部门副职,益阳公司、石门公司部门正职,长安新能源公司班子副职,岗位任职满2年及以上;
(3)第二条款中任职未满2年的,但在华中公司一级主管,益阳公司、石门公司部门副职,长安新能源公司、余干晶冠公司部门正职岗位累计任职满5年及以上。
3.岗位要求:具备电力行业新能源工作经历的优先。
竞聘总会计师资格条件
1.工龄:应当具有累计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
2.任职年限(满足1个条件即可):
(1)华中公司部门副职,益阳公司、石门公司、上高公司、汨罗公司部门正职,岗位任职满1年及以上;
(2)华中公司一级主管,益阳公司、石门公司、上高公司、汨罗公司部门副职,长安新能源公司、余干晶冠公司部门正职,岗位任职满2年及以上;
(3)华中公司二级主管,长安新能源公司、余干晶冠公司部门副职,岗位累计任职满3年及以上。
3.岗位要求:要求具有3年以上财务、金融、审计类岗位工作经历。
四、竞聘组织
竞聘工作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由公司党群工作部组织实施,公司纪委对竞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五、竞聘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公布方案(10月17日)
竞聘方案印发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并在公司官网上公布。
(二)公开报名(10月17日-21日)
1.个人报名(10月21日前):报名人员填写《岗位竞聘报名表》(附件1),结合《竞聘人员基本条件测评打分表》(附件2)进行自评打分,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表、测评打分表及佐证材料,统一报所在党组织。
2.资格初审(10月21日前):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初审(公司本部报名人员由所在部门进行初审),并对初审合格人员基本条件进行评分,逐人填写《竞聘人员基本条件测评打分表》。各初审单位(部门)要严格把关,严禁将日常表现差、工作能力弱、职工意见大的人员作为推荐对象。
3.汇总上报:初审单位(部门)填写《竞聘报名人员汇总表》(附件3),于10月21日18:00前报公司党群工作部,逾期不予接收。
报送材料包括:《岗位竞聘报名表》《竞聘人员基本条件测评打分表》《竞聘报名人员汇总表》、佐证材料(竞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荣誉证书等)。以上材料均以PDF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公司联系人邮箱。
(三)资格审核(10月22日-23日)
1.审核:公司党群工作部对照竞聘条件,在初审的基础上进行审核,形成《报名人员竞聘条件审查表》(附件4),确定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2.公布:在公司官网上公布资格审核情况。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少于3人的竞聘岗位,将取消该岗位竞聘。
(四)评价与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评价(65分):由公司党群工作部依据佐证材料和人事档案,对竞聘人员基本条件进行评价打分。
2.笔试(80分):结合竞聘岗位要求,由公司党委采用适当方式进行。笔试结果现场出分、现场确认。
按照评价与笔试成绩总和进行排名,每个竞聘岗位前5名竞聘人员进入演讲和面试环节。评价与笔试成绩在公司官网进行公示。
(五)演讲与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演讲(30分):竞聘人员结合竞聘岗位进行演讲。
2.面试(70分):由公司党委采用适当方式进行。
演讲和面试结果现场出分、现场确认。
(六)确定人选
按照总分=(评价+笔试)成绩×40%+(演讲+面试)成绩×60%进行排名,以1:1的比例确定岗位人选。其中,总分良好以上方可列为岗位人选(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
竞聘结果在公司官网上进行公示。
(七)组织考察
公司党委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确定的岗位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八)研究任用
经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后,履行有关任职程序。
附件:
附件2:竞聘人员基本条件测评打分表(双面打印后签字).xls
联系人:叶新华
联系电话:15129555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