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电力华中发电有限公司
关于招聘电力业务相关人员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新电改有关政策,结合目前实际,为拓展公司售电市场,开展电力增值服务及运维业务,发展新能源及载能产业,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所属各单位公开招聘相关业务人员,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3、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业务职责
1、售电市场开拓;
2、电力增值服务业务;
3、电务运营与运维管理;
4、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
5、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开发;
6、充电桩、充电站等载能项目开发。
三、招聘岗位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端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2、热心为公司发展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业绩突出;
3、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电气专业优先);
4、具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35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5、了解电力市场和国家有关政策,了解项目管理流程;
6、视野开阔,具有一定的市场营销能力,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
7、其他特别优秀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招聘工作分为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评、录取试用、正式聘用等五个阶段。
2、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7月29日至8月4日;
资格审查:8月5日;
考试时间:8月8日;
复试时间:8月10日。
3、录取后先试用一年,试用期满合格正式聘用,试用期劳动关系维持原单位,工资薪酬在原单位发放。
4、有意者请按要求报名,报名地点:本单位人力资源部,联系人:宋朝晖,联系电话:15973750296。
附件:长安电力华中发电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
长安电力华中发电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