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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桂副省长在全省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8-07-16     作者:xq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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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刚才,国强同志传达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通报了全国人大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我省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省环保厅通报了几起企业环保违法典型案件查处情况。从通报的情况看,问题十分严重,教训十分深刻,其中不少问题是企业无视环保法律法规、环保主体责任缺失导致的。省国资委和央企、省属企业、民营企业的同志作了表态发言,作出了自觉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的承诺。我们说了就要办到,承诺的就要兑现,绝不能让诺言变成空话。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就是部署整改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增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今年5月18日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又明确提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的原则,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了重要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抓好贯彻落实。我们要严格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决胜小康社会有机联动起来,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彰显区域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快实现追赶超越。
二、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真正把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环境保护的主体和重要参与者。《环境保护法》对企业应承担的10项环保主体责任都有明确要求(10项环保主体责任:依法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和危害、遵守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要求、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排污、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积极配合环保监管部门人员接受现场检查、主动实施清洁生产、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公开企业环境信息、防范企业环境风险)。但从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各类专项污染防治督查以及环保部门执法检查情况来看,我省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还大量存在,有些问题甚至是屡查屡犯。对此,国中省长在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大气污染专项督察工作的报告》上明确作出批示:“以后要点名到具体的单位具体的人,这样才能往心里去,才能让层层责任人动真碰硬抓落实,难题才能突破,目标才有望实现”。
去年冬季大气环境执法巡查总共检查5695家大气污染源单位,有2770家存在问题,占48.6%。主要表现有:不少中小企业环保意识薄弱,环境管理能力欠缺,违法直排问题时有发生;一些企业重经济效益,轻环保投入,为减少运营成本,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甚至偷排暗排;一些企业仗着是地方支撑性产业和利税大户,对环境监管消极应付甚至阻挠环境执法;一些企业对《环境保护法》明确要求的公开自行监测信息落实不力,不愿接受社会监督。这些问题最近又发现几起:陕西兴化集团公司和华州区金堆城钼业公司均存在超标排放,基层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浐河园区治理项目环保措施不到位,临时铺设覆盖网。目前,国家已经把我省关中平原所在的汾渭平原纳入污染防治三大重点区域之一,将用最严格的标准对我省关中地区进行考核。下一步,国家还要继续开展“压茬式督查”,围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等4项重点任务,重点督查“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治理、清洁取暖及燃烧替代、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扬尘综合治理等问题。以前对环境治理还等待观望、心存侥幸的同志,现在必须认清形势、端正态度、扭转方向。生态环保,人人有责。下一步,各类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要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首先,要认真学习环保法规。各类企业都要把学习贯彻《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日常工作,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向企业所在地政府和环保部门提交学习计划和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企业负责人要带头学、认真学,切实承担起相关责任;还要对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强化法制观念,提高依法保护环境的能力和水平。
其次,要落实职责、健全制度。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时也是本单位环境保护的总负责人,要全面负责单位内环境保护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指导、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各类企业的环境监管员等相关人员,具体负责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日常管理等环境保护工作。要按照企业应承担的10项环保主体责任要求,建立健全明确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常态化的环境保护定期自查制度、规范的信息公开制度、环境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以及完善的环境安全责任制度,全面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上述制度都要制定细化措施,定期向企业所在地政府和环保部门提交。
第三,要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各类企业要以陕西黄陵煤化工公司、陕西兴化集团公司、华州区金堆城钼业公司矿冶分公司硫酸厂等3家企业的污染事件为教训,对照《环境保护法》要求企业承担的10项环保主体责任,逐项开展自查,逐岗位检查落实情况,对发现未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立知立改、立行立改;对发现重大环境隐患未及时发现和排除的,在整改的同时,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重要环保责任岗位人员责任心不够,工作消极的,要及时调整或开除,防止积重难返、酿成大错。
第四,要大力弘扬生态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和前进的动力。绿色、生态、环保的企业文化,既能让员工有归属感,也能增强社会责任感。企业管理者要不断挖掘生态文明与企业文化的契合点,把生态文化渗透进企业生态责任和企业文化培训当中,提高员工的生态环保意识,增强自身生态环保责任感,从岗位上真正落实企业环境责任。要在日常管理中将企业环境责任融入企业未来发展战略,真正将保护环境、绿色生产融入企业的“血脉”之中,在企业内部形成浓厚的企业环保文化氛围,实现企业的永续发展和品牌的不断传承。
三、用铁腕强化环境管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今天会上通报的几个企业的污染行为,充分说明,防控污染,不仅需要企业增强自律意识,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也需要强有力的监管措施。这几起事件说明我们在依法监管方面还做得不够,没有有效管控排污单位的行为,该管的没有管住,该严的没有严起来。面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严峻形势,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切实履行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以铁腕加强对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的监管。
铁腕就是要一以贯之,一抓到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既是中央交给我们的政治任务,也是向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不仅仅是某一个地方、某一个部门、某一家企业的事,而是各级党委、政府、企业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把责任落实到党政“一把手”,把压力传导到各个方面,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要按照环保法规要求,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学习宣传环保法规和建立完善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铁腕就是要大小齐抓,不遗不漏。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不仅要突出重点,抓好重点污染源治理,也要扎实推进环保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围绕重点、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真正发挥网格化精细管理的作用,使各个网格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落实到位,强化在线监管、属地监管、点对点监管,把环境监管的责任落实到各个管理单元,实现环保监管无盲区,各类污染源不放过、一齐抓、一齐治。
铁腕就是要寸步不让,不打折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明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要对辖区内的污染源企业实行清单化管理,对环保督查及各类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加大整治力度,坚决拿起法律武器,向违法者说不,对闯红灯者叫停。要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坚决克服随意性,努力增强规范性,倒逼污染行业转方式、调结构。
铁腕就是要查究到位,绝不手软。要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始终保持环境违法严查严打高压态势,坚决做到铁腕执法、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涉刑必移。对环境失信的企业,要严管重罚并及时披露违法信息,提高违法成本。今年,要组织开展对省属国有企业的环保督察,充分发挥环保督察利剑作用,不断加大行业监管和执法问责力度,对环保违法“零容忍”,确保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同志们,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仅是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履行保护环境责任就是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让我们自觉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为了三秦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刚才,国强同志传达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通报了全国人大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我省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省环保厅通报了几起企业环保违法典型案件查处情况。从通报的情况看,问题十分严重,教训十分深刻,其中不少问题是企业无视环保法律法规、环保主体责任缺失导致的。省国资委和央企、省属企业、民营企业的同志作了表态发言,作出了自觉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的承诺。我们说了就要办到,承诺的就要兑现,绝不能让诺言变成空话。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就是部署整改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增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今年5月18日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又明确提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的原则,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了重要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抓好贯彻落实。我们要严格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决胜小康社会有机联动起来,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彰显区域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快实现追赶超越。
二、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真正把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环境保护的主体和重要参与者。《环境保护法》对企业应承担的10项环保主体责任都有明确要求(10项环保主体责任:依法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和危害、遵守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要求、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排污、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积极配合环保监管部门人员接受现场检查、主动实施清洁生产、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公开企业环境信息、防范企业环境风险)。但从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各类专项污染防治督查以及环保部门执法检查情况来看,我省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还大量存在,有些问题甚至是屡查屡犯。对此,国中省长在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大气污染专项督察工作的报告》上明确作出批示:“以后要点名到具体的单位具体的人,这样才能往心里去,才能让层层责任人动真碰硬抓落实,难题才能突破,目标才有望实现”。
去年冬季大气环境执法巡查总共检查5695家大气污染源单位,有2770家存在问题,占48.6%。主要表现有:不少中小企业环保意识薄弱,环境管理能力欠缺,违法直排问题时有发生;一些企业重经济效益,轻环保投入,为减少运营成本,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甚至偷排暗排;一些企业仗着是地方支撑性产业和利税大户,对环境监管消极应付甚至阻挠环境执法;一些企业对《环境保护法》明确要求的公开自行监测信息落实不力,不愿接受社会监督。这些问题最近又发现几起:陕西兴化集团公司和华州区金堆城钼业公司均存在超标排放,基层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浐河园区治理项目环保措施不到位,临时铺设覆盖网。目前,国家已经把我省关中平原所在的汾渭平原纳入污染防治三大重点区域之一,将用最严格的标准对我省关中地区进行考核。下一步,国家还要继续开展“压茬式督查”,围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等4项重点任务,重点督查“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治理、清洁取暖及燃烧替代、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扬尘综合治理等问题。以前对环境治理还等待观望、心存侥幸的同志,现在必须认清形势、端正态度、扭转方向。生态环保,人人有责。下一步,各类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要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首先,要认真学习环保法规。各类企业都要把学习贯彻《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日常工作,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向企业所在地政府和环保部门提交学习计划和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企业负责人要带头学、认真学,切实承担起相关责任;还要对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强化法制观念,提高依法保护环境的能力和水平。
其次,要落实职责、健全制度。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时也是本单位环境保护的总负责人,要全面负责单位内环境保护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指导、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各类企业的环境监管员等相关人员,具体负责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日常管理等环境保护工作。要按照企业应承担的10项环保主体责任要求,建立健全明确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常态化的环境保护定期自查制度、规范的信息公开制度、环境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以及完善的环境安全责任制度,全面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上述制度都要制定细化措施,定期向企业所在地政府和环保部门提交。
第三,要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各类企业要以陕西黄陵煤化工公司、陕西兴化集团公司、华州区金堆城钼业公司矿冶分公司硫酸厂等3家企业的污染事件为教训,对照《环境保护法》要求企业承担的10项环保主体责任,逐项开展自查,逐岗位检查落实情况,对发现未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立知立改、立行立改;对发现重大环境隐患未及时发现和排除的,在整改的同时,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重要环保责任岗位人员责任心不够,工作消极的,要及时调整或开除,防止积重难返、酿成大错。
第四,要大力弘扬生态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和前进的动力。绿色、生态、环保的企业文化,既能让员工有归属感,也能增强社会责任感。企业管理者要不断挖掘生态文明与企业文化的契合点,把生态文化渗透进企业生态责任和企业文化培训当中,提高员工的生态环保意识,增强自身生态环保责任感,从岗位上真正落实企业环境责任。要在日常管理中将企业环境责任融入企业未来发展战略,真正将保护环境、绿色生产融入企业的“血脉”之中,在企业内部形成浓厚的企业环保文化氛围,实现企业的永续发展和品牌的不断传承。
三、用铁腕强化环境管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今天会上通报的几个企业的污染行为,充分说明,防控污染,不仅需要企业增强自律意识,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也需要强有力的监管措施。这几起事件说明我们在依法监管方面还做得不够,没有有效管控排污单位的行为,该管的没有管住,该严的没有严起来。面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严峻形势,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切实履行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以铁腕加强对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的监管。
铁腕就是要一以贯之,一抓到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既是中央交给我们的政治任务,也是向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不仅仅是某一个地方、某一个部门、某一家企业的事,而是各级党委、政府、企业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把责任落实到党政“一把手”,把压力传导到各个方面,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要按照环保法规要求,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学习宣传环保法规和建立完善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铁腕就是要大小齐抓,不遗不漏。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不仅要突出重点,抓好重点污染源治理,也要扎实推进环保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围绕重点、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真正发挥网格化精细管理的作用,使各个网格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落实到位,强化在线监管、属地监管、点对点监管,把环境监管的责任落实到各个管理单元,实现环保监管无盲区,各类污染源不放过、一齐抓、一齐治。
铁腕就是要寸步不让,不打折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明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要对辖区内的污染源企业实行清单化管理,对环保督查及各类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加大整治力度,坚决拿起法律武器,向违法者说不,对闯红灯者叫停。要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坚决克服随意性,努力增强规范性,倒逼污染行业转方式、调结构。
铁腕就是要查究到位,绝不手软。要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始终保持环境违法严查严打高压态势,坚决做到铁腕执法、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涉刑必移。对环境失信的企业,要严管重罚并及时披露违法信息,提高违法成本。今年,要组织开展对省属国有企业的环保督察,充分发挥环保督察利剑作用,不断加大行业监管和执法问责力度,对环保违法“零容忍”,确保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同志们,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仅是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履行保护环境责任就是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让我们自觉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为了三秦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