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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新政“两连击”:急刹车后 煤电风险预警机制出台
发布时间:2016-04-13     作者:xqf       来源:      分享到:

导读:火电新政连出!近日,有媒体报道,国家能源局规划建设的煤电风险预警机制已经出台,并于4月8日发布未来3年全国各省级电网煤电建设风险预警信号。信息显示,33个省级电网区域中,28个区域的预警状态为最严峻的红色。

而在预警信号出台前的3月1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特急文件,督促各地方政府和企业放缓燃煤火电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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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应对日益严重的煤电产能过剩局面,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特急文件,督促各地方政府和企业放缓燃煤火电建设步伐。

煤电建设踩下急刹车

其中,最引起业内关注的举措,即取消、缓核、缓建一大批煤电项目。被暂缓核准项目的电力盈余省份包括全国13个省(区),暂缓开工建设的省份涉及15省(区)。此外,对于违规建设的行为,明确了严厉的惩罚措施:主管部门不予办理业务许可证;电网企业不予并网;金融机构停发贷款。

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副司长何勇健在两会结束后召开的“2016年经济形势与电力发展分析预测会”上表示,“十三五”能源规划首要政策取向是化解产能过剩,对已出现严重产能过剩的传统能源行业,前3年不得上新项目。

为配合“煤电刹车令”的出台,发改委、能源局针对不同地区采取有区别的严控政策:对电力盈余的省份,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增煤电项目;即便是确有电力缺口的省份,也要优先发展非化石能源发电项目,尽量减少对新增煤电项目的需求。

不符合能效、环保、安全、质量等要求的火电机组将会被逐步淘汰。其中一个硬性的要求是,30万千瓦以下运行满20年的纯凝机组(strait condensing unit)和运行满25年的抽凝(supercritical extraction-condensing unit) 热电机组,必须尽快淘汰。

煤火电站建设严重过剩

根据能源局1月公布的数据,2015年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仅为4329小时,火电设备利用率下降到69年来的最低水平。

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是发电厂发电设备利用程度的指标。按照电力行业的一般规则,如果某一地区的全年设备利用小时数高于5500小时,表明该地区用电紧张,可继续增加电源投资。如果低于4500小时,则表明该地区电力富余,一般不能再新增发电装机。以5500小时的火电盈亏平衡点测算,过剩程度已经超过20%。

按照能源局的测算,“十三五”期间煤电的增长空间不超过1.9亿千瓦,但目前在建与核准的装机容量是3亿千瓦,远远超过用电需求。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前所长周大地表示,即便有电力需求增长,也没有必要一定要上煤电。他指出如果预估电力增速为5%-7%,以当前电力装机过剩的程度,在不开工建设新项目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支撑两到三年。